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落实保证学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教体艺[2008]5号)及党中内、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加强学校的体育工作,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阳光体育运动”的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结合我校运动场地和学生实际,制定我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崔岩校长
副组长:分管体育副校长 徐文博
组员:教学处、学生处、体育教师、班主任
三、实施原则
1.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和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教育性、艺术性、健身性、趣味性的原则:体育课堂及课外活动坚持以“育人”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特点、兴趣爱好等开展体育活动。
3.体育课堂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指导,加强体育教育,同时将课外活动纳入教学计划,结合实际开展独具特色的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
4.全面性和全体性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开式,使学生能参加活动在体育、美育、德育、智育等方面全面提高,并让所有的不都参与进来,真正的实现人人锻炼、全员参与。
5.教师引导,因材施教与学生自主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教师积极宣传,鼓励学生人人参与锻炼,学生根据自身的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自行选择;对确有困难的学生不强迫其参加。
四、开展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与领导,分工协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1.在崔校长的带领下,学校将“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放到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领导组织、管理机构。通过家长会及学校宣传栏、网站宣传等形式,加强对师生和社会的宣传工作。全面宣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
2.学校由教学处、学生处、体育组组织实施“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并负责管理和监督。
3.组织学校的体育教师和班主任教师的学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实施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教师职工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的宣传和实施。
4.利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指导“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 活动以及学校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等活动同时进行,通过学校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等活动形式,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使其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1.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预案,防范于未然。
2.加强安全教育,教师加强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和学生的监管。
3.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充足的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4.随时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遵循循序渐进的训练规律,杜绝因锻炼不科学而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1.根据学校活动场地现在条件和学生实际,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以明确工作职责,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的过程中大事小事有人管,不留盲区。
2.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加强过程的监管和年度考核。“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课外活动计入教师的超课时工作量。
3.加强活动过程的监管,对活动实施的过程和贯彻的效果、质量进行相应的考勤、考核、以防课外活动中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四、活动实施形式和时间安排
1.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开足开齐每周三节体育课,并监督体育教师认真开展教学活动,保证体育课的学生的活动时间和实施的效率。
2.在校学生的课间操、眼保健操严格落实。课间操夏季5—9月进行广播操,自编身体素质操、韵律操等形式进行锻炼;冬季10—4月进行冬季长跑。(9:35——10:05)。
3.课外活动时间开展篮球、足球、空竹、旱地滑雪、旱地冰球、软式棒垒球、跆拳道等项目的体育选修课。(下午3:15—4:25)
4.每年一届体育节,涵盖9月秋季体育运动会,广播体操比赛。10月进行班级篮球赛,3月进行足球班级足球比赛,开发旱地冰球比赛。
北大附中石景山学校
2016年8月
监督电话:88963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