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3 编辑:审核: 浏览次数: [关闭]

一、为保护北大附中石景山学校校园网的安全、管理信息安全和学校内部资料安全,制定此规章;

二、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在使用校园网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省市和所属网络管理机构以及本校的法规、规章和制度,不得发布违反相关规定的信息,包括:

1、不得利用网站、新闻组、电子邮件等工具公开发布虚假、诽谤、攻击等扰乱秩序的言论;

2、不得利用上述工具发布受到限制的内容(如暴力、色情、反动、颓废等)和其他不符合教师、学生身份的言论和内容;

3、不得使用具有攻击或破坏性的网络工具对网络设备、服务器和服务系统进行有可能造成问题的举动。如已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向网络管理中心进行汇报;

4、不得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察看属于他人权限范围内的信息,例如其他教师的个人目录和个人信箱;

三、北大附中石景山学校校园网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的使用权、访问权和管理权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网络中心管理组负责实施和监督;属网络中心职权范围内的,由网络中心负责批准和监督;

四、校园网相关资源管理者必须对所得到的权限认真担负责任,认真保护好相关密码;不经网络管理组及其主管部门的认可不得擅自将资源控制权转交给他人;

五、不得使用任何网络工具窃取受到保护的学校及个人信息、用户权限及网络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