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二年级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卢秀明,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学习宪法 尊崇宪法 与法同行》。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我们党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
我们总说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羡慕它们的自由自在,无所羁绊,但高空氧气稀薄,鸟儿也只能适可而止,海水有深有浅,有的鱼儿也只能望洋兴叹,由此可见,无论对人对物,自由从都是相对的。
倘若人类社会毫无约束,就没有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弥足珍贵,人人皆可以肆意妄为,世界将充满惴惴不安的情绪,自由也变成了随时可能爆炸的危险品。
在人类世界,保障权利保护自由最好的方式便是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因此我国政府针对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不同年龄特征颁布了上百部法律,例如针对我们青少年制定的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而且法律的条规、条款越越完善,使法律法规渗透到每个领域、每个公民的方方面面。
即使规则再完善,总有跃跃欲试的越轨者,有些是明知不可为偏向虎山行,即知法犯法,范冰冰因偷税漏税罚款8亿,蒋劲夫因家暴在日本自首,陈羽凡被举报吸毒,他们或在诱惑中迷失,或在快感中沉迷,本是上帝的宠儿,却一下从天堂跌到地狱,有些则是对于法的无知,无法即无天,因此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极为重要。
作为中学生,可能会觉得法离我们还太远,但学校从都不是法外之地,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制度、纪律条令,一些违反学校规制度的不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的校园人环境,其实这就是违反学校的法。
另外,一份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令人震惊: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由此可见犯罪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其中以暴力问题最为引人注目。例如校园暴力、校园霸凌、聚众斗殴等。如何防范青少年犯罪,教导学生保护自己,已经成为亟需解决与关注的社会问题。
翻开宪法序言,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清晰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国家根本法上留下辉煌篇章。踏上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越走越宽广,我们就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最美的年纪,成就最好的自己。
谢谢大家的认真聆听,我的讲话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