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消费 与法同行

作者:初一3班 田筱婷 发布时间:2019-03-11 编辑:审核: 浏览次数: [关闭]

                             
       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着更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本周五是3月15日,我们即将迎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们的事,离我们小孩子还太遥远。其实不然,我们在文具店买笔买本是消费,用手机点外卖是消费,在辅导班接受补课也是消费,……当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
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我想,你一定会选择讨说法吧!这就对了。可见,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行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新消费,我做主”。政府和企业联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比如我们班的徐致远同学在买鱼的时候他可以看鳃,如果颜色鲜艳,鱼才新鲜。看鱼新鲜不新鲜这是一种理性的考虑,理性消费是什么?是消费者允许的条件下进行消费,从人的心理角度看,理性消费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直觉所做出的自认为合理的购买决策。
       王家茵:作为中学生,我们的社会阅历还不够丰富,自己选择商品能力还比较弱,在消费时更要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目。
       冯双阳:理性消费固然重要,当我们没有理性,吃了理性的亏时该怎么办,维护消费者利益是我们的权利。10岁的时候,在一家商店买了过期的水,可是发现后当我返回商店和老板谈,给他指明过期的日期他却说这水不是他卖的。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维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健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攀比式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等等。  
       实际上,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不论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认真履行消费者义务,我们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识从我起步,维护消费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